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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3-02-24 11:16     (点击: )

校内各单位:

根据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商市监函〔2023〕4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生态循环种养殖、智慧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态资源改善、数字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治理、农村文化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

(二)服务业领域。包括商贸旅游、家政服务、城乡社区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全民健身、教育培训、公共文化、电子商务、检测认证服务、绿色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服务、数据处理、网络安全、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体育旅游、其他创新模式等方面标准。

(三)社会管理领域。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机关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服务、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标准。

二、不予立项范围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三)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

(四)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

(五)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六)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七)仅限于所在区县行政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的;

(八)申报项目主导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九)未形成一定的申报标准草案的或标准草案创新性不强的;

(十)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并于2023年3月2日18:00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交至科技处。

(二)经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后起草地方标准草案,2023年3月30日18:00前将地方标准草案一式3份(胶装成册)交至科技处。将《申报书》和地方标准草案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325551492@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张嘉伟联系,电话15592609695。

科技处

2023年2月24日

附件【《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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