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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6年04月10日 09时46分  

    各院(部):

    2026年上半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应急管理专项。

    二、结题时间

    请各院(部)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于4月1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忘记用户名密码者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找回)。

    三、结题工作要求

    1.项目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2,要求5000字及以上);

    2.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

    3.研究成果附件

    (1)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已刊出并且标注项目资助号,中文期刊论文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外文附检索报告+分区证明+全文;均需在目录页论文题目下加下划线,在正文中项目编号下加下划线。

    (2)专利附授权证书。

    (3)著作需要将“封皮+版权页+目录”扫描合并为一个文档上传至系统。

    (4)所有上传文档请正确命名,以便审核查对。在系统上传附件时,研究成果如是论文,需在文件描述中写明论文级别(如SCI-3区论文等);如是专利,需要在文件描述中写明专利类别(如发明专利等)

    4.待系统中显示“教育厅审核通过”状态时,下载打印《结题申请书》,将结题申请书与系统中上传的附件材料纸质版装订在一起,装订顺序为结题申请书、研究工作报告、项目责任书(原件)、已发表期刊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外文期刊需附检索证明)、其他知识产权类成果证书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结题情况将作为下达该校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的重要依据。故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并及时督促超期项目按时结题,凡不能按期办理结题手续的将参照省教育厅的做法核减所在学院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指标。

    2.凡是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论文一律不得添加。未挂项目编号或同时挂两个以上省教育厅项目编号的论文不得用于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

    3.请承担各类重点类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青年团队、产业化)的项目负责人,对照合同书结题条件,认真梳理,达到结题条件者及时填写系统并提交,科技处常态化审核并反馈。未达到结题条件者请加快执行进度,严重超期者将按省教育厅要求撤项并追回经费。

    其他未尽事项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上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加强软件著作权申请前备案与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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