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知识产权质量,强化软件著作权(以下简称“软著”)全流程规范管理,防范非正常申请、虚假申报等问题,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加强软著申请前备案与规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与要求
全校师生拟申请登记的所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须严格执行先备案、后申请制度。未完成申请前备案的软著,在职称聘任、年终绩效考核、科研成果认定中原则上不予认定。
二、软著申请前备案流程
1.教师和学生申请均需填写《商洛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备案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须同步提交《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3)及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查询https://ggfw.cnipa.gov.cn/poam/txnqueryAgencyOrg.do)和营业执照等材料。
3.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二级学院审查,学院对成果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填写商洛学院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4)。
4.学院审核通过后,报送科技处复核备案,完成备案及用印手续后,方可正式提交软著登记申请。
5.备案信息与最终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著作权人、完成人、软件名称等关键信息。
三、软著申请规范管理要求
1.软著须为我校师生自主研发成果,源代码真实有效,严禁抄袭、拼凑、简单修改、无实质功能的虚假申报。
2.职务成果、项目成果、校企合作成果须明确权属,原则上商洛学院为著作权人或共同著作权人,不得擅自将职务成果转为个人私有。
3.软著申请应以研发创新、成果保护、转化应用为目的,杜绝单纯以评奖、评职称、凑数量为目的非正常申请行为。
四、其他事项
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全校所有软著申请均按本通知要求办理。
2.未尽事宜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商洛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备案登记表(教师版);
2.商洛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备案登记表(学生版);
3.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
4.商洛学院印章使用申请表。
联系人:石强
联系电话:18829089458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