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6号)和4月8日下午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说明会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陕西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本年度省教育厅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院设立“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若干,申报指南见附件。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和基础研究院项目。
本年度增设的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原则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2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如申报本年度商洛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一般专项项目: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院(部)专项项目申报总数请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20%以内。聘用在行政岗位人员按从事学科归入所在学院申报,其中申报2022年省社科联年度项目的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
特别说明:各单位往年有未按期结题项目的核减本单位相应数量申报指标。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请理工各科院(部)每院(部)至少组织1项。
(三)重点项目:我校陕西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和陕西高校新型智库商洛发展研究院可申报3~5项,具体参照教育厅要求由各平台负责组织。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由各团队负责人组织遴选,每个团队限报1项。
(五)网络申报时间:
服务地方专项、重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截至2022年4月29日18:00;专项科研项目截至4月26日18:00。届时网络关闭,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2022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必须明确以下内容:专项科研项目结题要求公开发表高质量研究论文1篇以上、提交研究报告1份;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申报金额为3.0万元,申报项目研究方向要与智库研究方向一致,结题要求发表高质量研究论文2篇以上,提交研究报告1份;重点实验室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金额为5.0万元,申请材料中要有明确的基本技术指标、参数,结题要求公开发表高质量研究论文2篇以上。特别说明:按照国家取消“唯论文”等要求,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在预期成果方面下调了论文数量要求,但是增加了其它形式的成果要求,如一般专项项目论文只需1篇即可,但预期成果数量仍然不得少于2项(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二)本年度重点项目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均不需要提供查新报告。
(三)申报材料接收时间:
1.4月26日12:00前科技处接收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各院(部)要将申报情况、评审程序(含评审专家名单)、项目审查情况进行工作总结,连同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科技处科研管理科;不报送申报工作总结的,不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2.通过学校评审的专项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于5月4日12:00前完成在线申报工作,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科技处审查。
3.服务地方专项、重点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必须于4月29日18:00前完成在线申报工作,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到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四)纸质申请书报送要求: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含“正式”申报材料水印),项目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五)请各院(部)、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新型智库分管科研工作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严格把好形式审查关,按相关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六)需要开通或查询申报账号信息的人员,请与科技处联系。
(七)项目申报期间,请及时关注科技处通知或科技在线QQ群消息。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电 话:0914-2363189/15009147816
教育厅项目申报表格链接:http://kygl.sneducloud.com/
温馨提示:因疫情影响,材料报送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项目申报期间请大家密切关注科技在线群消息。
科 技 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