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我校2023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专项研究项目和重点培育项目三大类。具体分类如下:
1.一般研究项目:主要资助青年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开发研究。
2.专项研究项目: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和科研平台发展专项两小类。主要资助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转化实施、且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意义或影响的项目。
(1)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主要资助已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可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进行创业孵化,且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意义或影响的项目。
(2)科研平台发展专项:主要资助依托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进行应用研究的项目。该类项目须围绕陕西省23条重点产业链、商洛市“一都四区”建设和“3+N”产业集群等重大发展战略,能够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
3.重点培育项目:主要资助能够引领学校学科建设发展、具有较强前瞻性和开拓性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一般研究项目:申报总数不超过各院(部)总人数的15%;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级)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7人,且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我校在籍学生。
资助额度:每项资助0.7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结题要求:发表1篇高水平论文,且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件。
2.专项研究项目
(1)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该类为秦创原创新创业孵化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条件详见《关于申报2022年度商洛学院秦创原创新创业孵化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资助额度: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结题要求:企业需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总营业额不少于300万元。
(2)科研平台发展专项:由各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负责初审推荐,2022年新建且无省拨经费的省级科研平台可推荐2项,其余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可推荐1项(同二级学院的同级平台限报1项)。
资助额度:每项资助1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结题要求:完成以下条件中任意两项。依托本项目以主持人身份申报并获批纵向科研项目1项,且到账经费不低于2万元;依托本项目以主持人身份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且到账经费不低于10万元,或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且实际到账经费不低于5万元;以前三完成人身份获厅(局)级科技成果奖励1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且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件。
3.重点培育项目:该类项目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报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自主选题,已完成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稿。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初审,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
资助额度:资助2万元。以上一年度的函评意见作为必要参考依据,立项后资助一半经费,剩余经费待结题后一次性拨付(课题经费包干使用)。
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结题要求:依托本项目以主持人身份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函评意见中至少获得一半以上专家的建议资助意见,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中止。
三、注意事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同类别项目限报1项,作为成员最多参与两项其它项目的申报。
2.禁止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级别科研项目,在研校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一般研究项目,请各院(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
3.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项目通过评审确定立项签订合同时再做经费预算。
4.各院(部)是项目申报的初审单位,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评审,并签署具体评价意见,保证申报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5.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请各院(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6.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本年度项目的评审严格实行双盲评审等多种方式,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材料。
四、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初审:即日起至10月9日,个人申报及各院(部)初审阶段。
2.接收材料:10月10日,科技处接收申报材料。
(1)商洛学院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论证活页A3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
(2)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A4纸打印)和上一年度的函评意见,一式三份。
(3)汇总表一式一份,需院(部)分管领导签字。
(4)所有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
3.评审立项: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资助。
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