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项目管理>>纵向项目>>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商洛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年07月14日 15时24分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商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商洛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商科发﹝2023﹞27号)要求,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工业领域科技攻关

    支持方向:围绕新材料、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能源化工等重点领域,支持开展突破设计开发、制造流程、工艺优化及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等关键技术研究。

    (二)农业领域科技攻关

    支持方向:围绕“菌果药畜茶酒”等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开展良种选育、规范化生产体系建设,新产品开发、产品附加值提升研究;种业与粮食安全技术研究、优良新品种选育推广和丰产栽培技术研究,防病技术研究等农业科技攻关。

    (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

    1.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支持卫生健康领域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等公共卫生技术研究等;医药中间体提取加工、医疗设备研发、智慧医疗推广应用等科技攻关。

    2.其他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河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医疗废物处置、畜禽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节水和节能减排,绿色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食品药品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防灾减灾、智慧气象、公共交通、社会治安、禁毒戒毒、文明城市创建、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研究与应用。

    (四)软科学研究

    支持方向:围绕“一都四区”建设,推动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对策研究、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发展路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领域课题研究。

    (五)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商洛市各县(区)科技型企业自发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等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招商引资在商洛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有关要求: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六)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支持方向:围绕商洛市“3+N” 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创新服务平台、孵化载体、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资质和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如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项目负责人尚未办理商洛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验收证书的;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无法保证在职的;

    3.项目负责人有科学技术研究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

    4.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经查实的;

    5.其他有可能影响项目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禁止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同一项目只能由一家推荐单位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推荐;同类型已支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

    (三)项目研究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上述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商洛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sbpt.slkj.org.cn)进行网络申报。

    (一)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1.院(部)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月27日;

    2.学校评审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31日;

    3.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18:00。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通知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填写《商洛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商洛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三)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在公示结束后,由科技处统一组织填报“商洛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院(部)对照项目类别的要求,结合本院(部)学科专业特色和科研方向,认真组织策划,以项目申报为契机,做好科研方向的凝练。

    (二)请各院(部)于7月27日18:00前,将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汇总表三份材料的word版(汇总表还需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46926275@qq.com。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做匿名处理,不允许出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用“*”代替。

    (三)对各院(部)推荐申报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待市科技局初审通过后,由科技处负责通知各项目负责人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

    科技处

    2023年7月1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获批1项“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