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林教授主持的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商洛水源地水资源配置及补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0K11-01-03),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本项目由刘建林、张浩明、黄向向、张雁、张家荣等5位同志合作完成。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在整合之后,获得2013年度商洛市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
一、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南水北调工程旨在通过调水工程把长江流域丰水区水资源输入干旱半干旱缺水的华北地区、北京天津等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取水口位于丹江口水库,集水面积9.52万km2,其中陕西南部商洛市集水面积为1.67万km2。
商洛水源地水资源保护需要调整产业结构,需要进行开发移民,需要生态修复建设,需要开展水土保持,需要改变民众传统生活方式,需要变粗放型为集约型生产方式等等。这无疑给商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在带来机遇的同时,增加了许多制约条件和阻力。
基于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基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商洛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基于商洛水源地补偿对水资源保护的支持作用,在输水区与受水区共谋生存和发展,和谐共赢理念支持下,研究如何进行水源地保护和补偿对战略机遇期国家资源的开发利用,尤是水资源的占有、使用、调用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对国内外调水工程水资源补偿进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德国易北河、美国纽约市与上游Catskills流域之间、厄瓜多尔流域生态补偿案例、日本流域生态补偿案例、哥斯达黎加流域、国内的密云水库水资源补偿、东阳—义乌水资源补偿案例,为本项目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
对南水北调(中线)商洛水源地进行了水量平衡分析,论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商洛调水量与商洛地区自身水量平衡的关系。
在对南水北调(中线)商洛水源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SWOT分析基础上,总结出商洛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等优势,具有区内工业化程度底等劣势;同时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实施等为商洛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但又受到因为保护水源地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由于政策、环境等条件的限制而导致人才竞争力较弱,思想观念落后等带来的威胁。
在对南水北调(中线)商洛水源地水资源补偿的公共政策及移民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对水源地进行补偿的公共政策。
在对南水北调(中线)商洛水源地进行补偿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公共政策、发展受限、水源保护和资源调用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提出了南水北调(中线)商洛水源地补偿的总体构想及主要方面。确定了总体构想为划分补偿范围,确定补偿的主体与客体(对象);研究适合商洛水源地现状的补偿内容,从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进行了效益评价并列出了保障措施与建议。
在对南水北调(中线)商洛水源地补偿主要方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资金横向转移”补偿、建立押金和执行保证金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税、征收统一的水资源保护费、设立商洛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基金、税收优惠、扶贫开发与移民搬迁、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异地水源地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兴建清洁型产业项目、开展人力资源培训与教育扶持,开展对口支援帮扶等方式。
设计出南水北调(中线)商洛水源地进行有效补偿的政策框架集补偿组织管理运行体系。
对我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方式进行了技术集成,主要包括工程技术措施、非工程措施两方面措施。
提出了适合丹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方式方法,构建了丹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四模五带”模式。
在对南水北调(中线)商洛水源地补偿机制的有效运行提出保障措施及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保障措施和建议。
在“一江清水送北京”基础上倡导“一江清水供北京”的科学理念,以支持商洛市政府争取省级财政和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受水区的对口帮扶等多途径筹措商洛水源地发展补偿资金。
在商洛水源地水量平衡及供水影响分析基础上建立南水北调商洛水源地补偿机制;在水土修复技术集成基础上提出了商洛水源地丹江流域水土保持适宜技术,并且建立了一套实现商洛水源地有效补偿的支持体系。
三、研究的学术(应用)价值
研究成果直接间接支持了国家调水工程公共政策的制定。国家近期出台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两个重要文件,文件中表述的诸多建议及方式都能找到基于研究报告发表论文的相同观点和表述,例如:文件中提出“对核心区25度以上陡坡耕地,研究实施退耕还林”“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高边坡等地区人口以及对水质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库区留置人口实施生态移民”“北京天津河北与陕西河南建立对口经济支持协作区”“受水区天津2013年起每年5亿人民币对口支援陕南水源区开展对口协作”等。
研究报告送达商洛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主要领导,为商洛市水源地争取建立补偿机制起到了理论支持和行动方案。
从理论层面上,基于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和商洛水源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在“一江清水送北京”基础上倡导“一江清水供北京”的科学理念,为商洛水源地民众自觉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实现绿色水源及政府领导运用项目理念争取国家补偿资金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