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商洛学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研究所及有关部门:
根据《商洛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商院2009﹝8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3年商洛学院科研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科技创新文件精神,鼓励原创性、应用性研究;大力资助具有实际应用和市场前景的研究开发项目;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项目倾斜;向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中具有前瞻性和开拓性的研究项目倾斜,努力营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氛围。
2、结合我院的学科特点和科研优势,在巩固提高原有学科科研水平的基础上,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发挥科研的群体效应;大力支持新兴学科领域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
二、项目类别、申报原则和要求:
1、本年度项目包括学院一般性研究项目和服务地方发展专项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专项研究项目)。一般性研究项目原则上大系限报4项,小系部限报3项,专项研究项目一般系部申报数不超过3个。
2、一般性项目的资助范围、申报条件等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专项项目凡我院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皆可申报,不受职称的限制;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
3、专项项目一般只资助应用研究项目,不资助基础研究项目;项目要有较强的地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开展研究;鼓励申请者走出校门,开展调研,与地方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业等联合申报;专项项目旨在为政府、企业、农村、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其结题成果可以为论文、研究调查报告、咨询报告、发明成果、技术创新成果、成果推广等多种形式。
4、各教学系(部)、研究所是项目申报的初审单位,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具体评价意见,保证申报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5、申报项目中的研究时间、资金使用和研究结果(即验收标准)等内容各申报者要详细注明。
6、项目选题要符合本《通知》指导思想的要求,力求避免低层次、重复性的研究项目。
7、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8、本次申报采用商洛学院科研管理系统。
9、申请书(在管理系统生成,专项项目请在评审书右上角用4号标宋注明“服务地方专项”字样)3份、申报一览表(管理系统下载)1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10、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提供可行性报告(见附件),报告编写模板请在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三、申报时间安排:
5月6日至5月30日,个人申报阶段。申报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填写申请书。
6月1日至6月10日,各系所初审。
6月11日至6月13日,科研处接收材料。
6月15日至6月30日,学术委员会评审。
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可参阅《办法》,或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联系电话:2329410 院内短号:69816
耶 磊 院内短号:6650
科研处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