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研究所: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院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注意事项: 
    
 
          申报人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相关申报通知(http://www.sinoss.net/2013/1213/48715.html),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特别要注意通知中的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并于2014年2月25日12时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送我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耶    磊      电话:0914-2329410  院内短号:6650 
    
 
                    何念武     电话:0914-2329410  院内短号:69816 
    
 
     
    
 
                                     科   研   处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