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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6年度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6年04月06日 17时25分  

    校内各单位:

    2016年度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为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8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9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可登陆陕西宣传网(网址:http://www.sxxc.gov.cn/,在社科规划栏目查询、下载省社科规划办申报文件及《课题申报书》与《论证活页》。

    2.申报者须于 5 16 前将《申报书》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及所有材料电子版交到科技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电话:2988000    短号:6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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