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管理,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技处将于近期集中对2014年及其以前的校内项目(含延期以及往年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院(部)及时督促各位老师按时结题,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相关结题材料报送科技处办公室。相关结题表格以及材料装订要求请在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栏进行下载。
对于2011年以前至今仍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校内科研项目按终止处理,相应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外各类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能否按期结题涉及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请各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期办理结题。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2014年以前未结题校内项目简表
科 技 处
2017
年6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