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加强特色学科建设、加快科学研究创新、提升科研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支撑学校转型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学校决定于11月召开2017年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届学术年会由各院(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结合国家自然和社科基金申报、重大科研成果奖培育、创新应用型研究等举办主题鲜明、专业性强、层次较高并能体现各自学科特色的学术交流活动3场(次)以上。
二、年会时间、地点
学术年会于11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院(部)自行安排。
三、相关要求
1、各院(部)负责确定各自年会主题,做好本院(部)学术年会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2、各院(部)负责邀请本院(部)专业领域的著名专家2-3名来校参加学术年会并做专题报告;
3、各院(部)参加学术交流人员不得少于本院(部)教师总人数的1/3,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必须提交交流论文1篇以上并做大会交流;
4、请各院(部)将各自的学术年会安排及活动总结分别于11月3日前和12月1日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张双奇OA信箱。
科 技 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