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省级平台向小企业开放共享、提升省级平台服务地方的能力,根据《陕西省加强创新平台开放共享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指引》《陕西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促进科研服务实施细则》《关于鼓励陕西省重点实验室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科技服务合同双向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服务合同双向补贴申报对象及内容
1.申报双向补贴的科技服务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须是通过省级平台成功匹配后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并按约定已经完成科研服务合同且获得企业验收通过。
2.科研服务委托方为陕西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应具有制造、推广产品的能力,以及改进产品性能、研发新产品的需求。
3.科研服务受托方需为我校省级平台,包括陕西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陕西秦岭特色生物资源产业技术研究院、陕西“四主体一联合”秦岭健康食品配料及核桃产业技术校企联合研究中心。
二、科技服务合同双向补贴标准及方式
1.省科技厅对审核通过后的科技服务合同,按第三方专业认定的实际支付费用的25%对企业给予补助,单笔补助不超过10万元,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2.省科技厅对审核通过后的科技服务合同,按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的实际获取费用的5%给予补贴,同一年度,同一研发平台获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科技厅按照省级科技计划立项程序,列入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产业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库,按年度下达计划,拨付补助经费。
三、依托平台和联系人
陕西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侯小洁
陕西秦岭特色生物资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屈云龙
陕西“四主体一联合”秦岭健康食品配料及核桃产业技术校企联合研究中心:贠航
四、相关要求
1.请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领会科技厅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教师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2.请各省级平台的联系人对通过该平台申报的科技服务合同进行严格把关,并于每月5号前将《商洛学院科技服务合同双向补贴申报备案表》纸质版报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张双奇OA邮箱。
附件:1.商洛学院科技服务合同双向补贴申报备案表
2.申请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双向补贴材料
科技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