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的专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0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及名额分配
 (一)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名额分配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有6个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推荐名额以及4个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推荐名额。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四、相关要求
 请相关院(部)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摸底动员,拟申报团队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沟通材料准备及推荐渠道事宜。
 联系电话:2381859
 联 系 人:张双奇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科技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