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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2022年05月19日 10时51分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讲话精神,聚焦“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时代要求,激发原始创新、繁荣学术交流、推动学科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更好助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省科协、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了陕西省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论文要求

    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工作总结、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统计资料、一般性试验报告、调查报告等,不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2.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每篇论文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3.参评学术论文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好备份。

    三、评选范围

    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

    鼓励申报符合陕西实际,支撑引领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促进“两链”融合、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优秀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四、申报程序

    1.请于6月2日前通过省科协网站(http://www.snast.org.cn)进入“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系统”进行注册申报。

    2.请于6月2日前通过系统导出《评审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打印一式3份,交科技处,材料电子版发至科技处张双奇OA邮箱。

    3.提交纸质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评审书》(含表一、表二、表三);

    (2)发表论文;

    (3)同期刊物封面;

    (4)刊物主页;

    (5)刊物目录;

    (6)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影响因子、查新证明;

    (7)查新单位资质;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张双奇

    联系电话:0914-2381859

    科技处

    2022年5月19日

    附件【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正式版).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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