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商洛学院学报优秀论文及先进个人奖励暂行办法》(商院〔2013〕5号),学校拟对2013年学报刊发的优秀论文进行奖励,请相关作者于4月20日前将自己2013年在我校学报发表的论文的转载、摘录、被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