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
4
月
10
日
全面启动(详见《陕西日报》
4
月
10
日
评奖公告)。按照省社科联《关于受理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参评成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社科联〔2015〕17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3、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4、申报者填写《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打印原始件和匿名件各两份。论文和调研报告须提供原件两份,复印件三份。调研报告须附完成时限证明或结项证明。著作须提供三册(套)。学术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三套,其中一套须覆盖申报作者姓名及能识别其身份的信息。
三、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者提前准备好所有申报材料,科研处于2015年5月5日全天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有关材料
链接:http://skl.cnwest.com/down/download/2015/0410/1487.html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耶 磊 何念武
联系电话:0914-2988000
科 研 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