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16〕9号)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科技计划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征集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重点产业创新链
2.特色产业创新链
3.重点项目
二、申报程序
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申请单位;
(二)经申请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三)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处,不受理夹带非系统生成材料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1.未作特殊说明的,陕西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或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产业发展方向及目标明确的,优先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特色产业创新链优先支持技术需求所在市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
(1)联合申报体即由陕西省境内注册企业牵头,通过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的项目共同申报承担单位。
(2)联合申报体各协作方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申报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联合体,其牵头单位不得变更。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有充分的精力和时间完成研发任务。
1.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2.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承担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计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项目结题验收截止日期为征集通知下发之日。
(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所有书面材料一式7份,A4纸,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四、受理时间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2016年6月25日9:00至2016年7月25日17:00。
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7月25日9:00-2016年7月26日17:00
五、其它事项
1.查询下载。2017年陕西省重点科研计划申报指南、“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请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站(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
2.经费支持。重点产业创新链每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0-150万元,特色产业创新链每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60-10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3.经费预算。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
4.实施周期。未作特殊说明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自计划下达之日起算。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耶 磊
联系电话:0914-2988000
科技处
2016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