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工科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业绩奖励绩效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科研业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对照年度科研工作要点,总结本年度科研工作开展及科研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总结材料应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请各学院将各自科研工作年度总结材料及支撑材料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12:00前报送科技处,总结材料电子版发至科技处张双奇OA信箱。
2.请各学院负责收集、审查、汇总本部门年度取得的科研业绩,填写2024年科研绩效汇总表中的相关表格。请各学院将《2024年科研业绩汇总表》及支撑材料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12:00前报送科技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技处张双奇OA信箱,支撑材料请按类分开整理,且与汇总表顺序相同。
3.所有科研业绩材料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和实践性成果均以法定出版日期为准;获奖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以发证日期为准;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到账经费均以学校财务处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4.本年度科研业绩仍以纸质审核为主,各学院具体审核时间安排随后通知。
科技处
2024年12月3日